培养目标: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、学校及有关单位从事版画创作、教学、研究和其它美术工作的,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要求:学生应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;能执行我国社会主义的文艺方针、政策;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,在基本掌握木刻、铜版、石版、丝阿版等专业技法的基础上,较熟练地掌握其中的一门技能;了解中外版画发展的历史及现状,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较强的造型能力;具有独立完成创作、教学的能力,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;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,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,一定的听的能力,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。
主要专业课程:中外美术史、艺术概论、美学概论、素描、色彩、速写、中国画论、透视、解剖、木刻、铜版、石版、丝网版、书籍装帧设计、版画创作等。
实践环节:结合教学,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、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。
修业年限:四年。
授予学位:文学学士。
招生单位: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
毕业生就业方向:主要到文化艺术部门、出版单位从事版画创作和宣传工作;也可以分配到高等、中等学校从事版画教学工作;还可以到研究单位从事版画研究工作。